2009年2月1日,中国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发了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这是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,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1个以“三农”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,也是中共中央连续第6年发布关于“三农”工作的一号文件。
《意见》指出,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、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,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,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。2009年可能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,也是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极为艰巨的一年。《意见》中强调,要尽快制定实施全国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,重点支持适宜地区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,加快培育推广高产优良品种。
《意见》共分5部分,包括: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;稳定发展农业生产;强化现代农业物质支撑和服务体系;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;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。
中共中央国务院在《意见》的第二部分中指出: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油料等经济作物生产。落实国家扶持油料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,加强东北和内蒙古优质大豆、长江流域“双低”油菜生产基地建设。尽快制定实施全国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,重点支持适宜地区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,加快培育推广高产优良品种。
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,《意见》的出台,将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,为农资行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。此外,《意见》特别强调了重点支持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,这也将为“给全国油茶产业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”带来深远的影响,从而更加有利于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,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。 |